两岸司法互助的平潭创新实践
2019-06-13 08:25:44 来源:平潭时报 作者:何燕原标题:两岸司法互助的平潭创新实践
作为全国唯一的对台综合实验区,平潭肩负着建设两岸同胞共同家园的历史使命。近年来,平潭法院紧紧围绕这一定位,充分发挥司法促进对台交流融合的作用,在涉台案件审理、两岸司法互助、涉台案件法律查明等方面,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取得了“累累硕果”。
第八届共同家园论坛将于6月16日至18日在平潭举办。期间,分论坛——海峡仲裁论坛由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发起并组织,是唯一聚焦两岸及香港、澳门仲裁法律融合发展的常设性平台。届时,两岸及香港、澳门权威仲裁专家将在论坛上分享各自领域的理论和成果,探索整合最优仲裁法律服务方案,服务两岸经贸合作。论坛期间还拟设立商事仲裁,进一步深化两岸及香港、澳门仲裁法律界的交流合作,共同为促进两岸仲裁法律发展作出贡献。
2016年,平潭全面探索“一岛两标”发展新举措。“一岛两标”指的是在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等层面,试行大陆标准和台湾标准在平潭岛内包容共存、互认互通、逐步融合发展,实现共赢。为充分司法服务,保障“一岛两标”建设,2017年3月14日,平潭法院与两岸仲裁中心、福建省企业法律工作者协会涉台法律调解中心共同建立涉台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旨在借助法院、仲裁、调解中心多方力量,有效解决涉台纠纷。
平潭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副庭长郭淋介绍,为凸显建设两岸同胞共同家园的司法特色,充分发挥法律专才理论知识库和社会智囊团重要作用,平潭法院与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共同聘请了19名海峡两岸法律专才担任专家咨询顾问,其中包括9名台湾法律专才,这在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自2011年6月平潭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成立以来至2019年5月,共受理各类涉台案件778件(其中刑事案件3件),办理协助台湾地区送达文书案件1351件,请求台湾地区法院送达文书案件1254件。
在开展涉台司法互助工作中,平潭法院做到专人负责和直接送达,全面规范管理两岸司法互助工作,实现了涉台司法事务全方位一体化办公,高效完成司法互助工作。目前,平潭法院两岸司法互助工作已两次入选全省司法品牌。
今年3月份,平潭法院通过该机制顺利引导一起涉台案件的当事人合意选择由海峡两岸仲裁中心适用台湾地区有关规定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完成首例建议仲裁案件。
为确保涉台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的顺利运行,2018年5月18日,经实验区司法办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涉台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同年5月30日,平潭法院聘请10名具备不同领域专长的台胞特邀调解员。当台胞遇到纠纷需要诉讼时,法院将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从调解员名册中选择熟悉相关专业且信得过的调解员参与纠纷调解,最大限度实现定纷止争、以和为贵。
“在两岸司法互助方面,平潭法院还研究出台了适用台湾地区有关规定裁判指引,逐步完善涉台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通过开通台胞绿色通道,聘任台胞陪审员、调解员等方式,促进两岸司法合作交流。”郭淋说。
责任编辑:薛小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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