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平潭丨房屋地基护坡属非法占用公共用地? 纳入暂缓处置,不属违建

2019-09-13 21:38:17 来源:平潭时报 作者:孙梦玲 薛文倩

原标题:房屋地基护坡属非法占用公共用地? 纳入暂缓处置,不属违建 

近日,家住潭城镇东宝庄的施女士致电《问政平潭》栏目,投诉东宝庄140号户主强占公用地修筑护坡,影响周边居民正常出行,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拆除护坡。

10日上午,问政记者来到东宝庄140号看到,房子正在翻新重修。在房屋背后,有一道新修的水泥护坡,护坡下有一层长满青苔的水泥基底,护坡旁的水管也早已锈迹斑驳,与两边邻居管道相连接。那么这个护坡是否如诉求人施女士所言,属于违建,强占公用地呢?

东宝庄140号户主刘女士表示,自家房屋早在1993年初建之时便有水泥护坡,近日房屋翻新,外墙重新贴砖需要搭建脚手架,为脚手架放置更稳定便临时拆除了水泥护坡,贴砖后再覆上水泥。“我们就是想把这次装修弄破损的地方修补好,没想要占别人的地方。”刘女士说。而邻居施女士则认为水泥护坡占用了公共用地,需要拆除。

随后,问政记者联系了实验区综合执法局潭城大队案调中队中队长周树超。周树超表示,经核实,户主是将之前修筑的护坡拆除改造,已要求户主恢复原样。“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历史‘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实施办法(暂行)》,这个护坡属于历史‘两违’,纳入暂缓处置,不属于违建强占公用地现象。”周树超说。

责任编辑:薛昕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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