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故事:拒不执行?平潭法院对付“老赖”有妙招

2020-03-25 16:02:35 来源:福建日报APP-新福建

原标题:“老赖”拒不执行?平潭法院有妙招!

福建日报APP-新福建3月25日讯(福建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哲昊 通讯员 蔡秋梅)在法院执行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任性”的“老赖”,妨碍法院执行工作。近日,平潭法院执行局从一名执行义务人处追回21790元,顺利将案件执结。

事情要从2017年12月2日说起,潘某与林某当时是同一艘渔船上的船工,在渔船停靠平潭某渔港期间,二人喝醉酒后竟然因琐事发生争执。

这场争执让林某失去了左手大拇指,经鉴定属重伤二级,使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变得更拮据。

2018年3月,检察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对潘某提起公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林某则请求法院判令潘某给付其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最终,法院判决潘某赔偿林某各项损失共计16万元,而潘某也表示愿以其在渔船工作期间尚未结算的工资款先行垫付赔偿。但是,潘某却一直未如期履行生效判决。同年6月,林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后,因渔船出海无法联系到身在异地的船长吴某,加上潘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原承办法官征得林某同意后,终结该案本次执行程序。

针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曾三次向吴某送达协助执行通知,督促其履行义务,但吴某或借口文书材料系伪造,或以无权处分船员工资为由,拒绝结算工资。

直到今年2月底,得知吴某不配合的情况后,平潭法院法官郭淋当场拨通吴某电话,同时打开执法记录仪固定影像资料。郭淋围绕文书材料真实性、协助义务法定性等问题,对吴某进行详细解释,善意引导其主动配合。

不出所料,吴某想一“赖”到底。“反正现在看不到潘某,哪里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我可不想给自己惹麻烦!你们不要再找我了!”他说。

“拒不协助执行,不但要面临比未结工资更多的罚款,还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面对拒不协助执行之“赖”,郭淋的态度很坚决。

听到这儿,电话另一端的吴某沉默了。数日后,吴某主动将相应款项汇入法院账号。至此,案件执结完毕。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协助义务人,不办理、不配合要不得,否则将为轻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郭淋说。

责任编辑:刘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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