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创新“税案双查”机制 精准打击涉税犯罪
2020-04-25 09:26:38 来源:平潭时报 作者:林彬彬 王菲芃原标题:创新“税案双查”机制 精准打击涉税犯罪
23日,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税务局联合启动关于规范和加强涉税犯罪案件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关于开展规范和加强涉税犯罪案件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税案双查”机制,为实验区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税案双查”机制,是2018年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汲取台湾经验,联合实验区公安局、税务局首创的一项改革创新成果。在重大涉税案件中,采用行政调查和刑事侦查双线并行,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双线审查的方式,实现行政资源和刑事资源优势互补。具体来说,税务机关在查处涉税案件过程中,发现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邀请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司法层面的共同会商。会商认为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税务机关继续开展税务稽查,检察院加强刑事证据指引,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
2018年11月,在办理一起实验区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3亿余元案件中,因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检察机关对企业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作出不逮捕决定。经过检察、公安、税务三机关共同研判、分析,发现涉税违法犯罪税务稽查和刑事侦查相互独立、直线衔接,容易导致人员走逃和证据灭失。
于是,三机关共同推出“税案双查”机制,突破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直线衔接方式,由三机关联动会商会审,加强涉税犯罪证据指引,密切税务稽査和刑事侦查协作配合,抓获关键嫌疑人,并依法快速批准逮捕。办案过程中突出打击涉案企业“实际控制人”和直接管理人,对60多家下游企业区分情节轻重进行审慎处置。
“新机制不仅有利于精准打击涉税犯罪,也有助于提前研判,消除错误办案可能对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部门间相互协作,也有助于动态研析,确定打击重点,为自贸区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验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责任编辑:薛昕璐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最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