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商业消费增长 实验区出台一揽子干货政策
2020-05-14 08:53:01 来源:平潭时报原标题:促进商业消费增长 实验区出台一揽子干货政策
平潭时报讯(融媒体记者 何燕)12日,实验区出台《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促进商业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暂行)》(以下简称《措施》),持续激发平潭消费潜力,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措施》主要围绕开展提振消费信心活动、支持商贸企业壮大经营规模、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培育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鼓励线下消费、带头消费,促进商贸稳增长。
在培育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措施》提出,要引导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与互联网订餐平台加强合作。对依托第三方平台或自营网站,2020年网络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给予网络销售额2%的奖励。鼓励传统商贸服务业通过自营网站、视频直播或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交易,促进其开展“互联网+”业务。
为鼓励开展商贸促消费活动,《措施》支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消费促进月”活动。鼓励行业协会结合平潭本地特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展会、节庆和促销等活动,举办美食嘉年华线上、线下活动。对活动产生的宣传推广、招商、场地布置等费用给予总额50%的补助。鼓励实体商业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鼓励各限上零售企业开展对实验区“社零”具有拉动作用的商贸促销活动,营造消费氛围、激发消费需求。对限上实体零售企业开展的促销活动产生的宣传推广、场地布置等费用给予总额20%的补助。
在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措施》指出,要加强商业布局规划,优化商业网点设置。启动编制全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支持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商业街(含步行街、美食街)、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等的改造升级。
针对冷链物流产业发展,《措施》强调,支持第三方冷链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建设冷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冷链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口岸监管等资源,并与知名电商平台对接,打造产运销一体化的冷链物流供应链,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提高设施利用率和流通效率。对企业投资1000万元(以上),建设集在线交易、信息发布、位置跟踪、技术咨询、产业动态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第三方冷链物流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由省发改委、数字办认定,一次性予以最高300万元补助。
责任编辑:林斯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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