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丨创新管理机制 走出“平潭监管”路子

2021-01-04 09:06:31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平潭网1月4日讯(融媒体记者 林小玉)近日,省自贸办通报了福建自贸试验区第17批34项创新举措评估结果,其中,实验区卫生监督所推出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改革创新”举措被定为全国首创。

2019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指示精神,实验区卫生监督所大胆创新,在全国率先取消公共场所七类19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允许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破解经营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

实验区卫生监督所负责人林朱介绍,早在2018年8月,实验区在推出取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这一举措前,就已在全省率先简化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程序,由审批制改为告知承诺制。通过调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具体范围,取消部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缩短审批时限,节省检测开支,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2019年推出的这一创新举措,是在2018年的基础上所做的提升,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在‘证照分离’改革中进行的一次探索。”林朱说。

据悉,平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改革新举措的最大亮点,是在全国率先取消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调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划分风险等级,取消卫生检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公共场所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了原卫生许可证证号,录入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

“取消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后,方便了不少,特别对像我们这样在平潭有多家连锁店的,如果要办证需要耗费不少时间和精力。”平潭某连锁美发机构经理金建荣说。

据悉,在取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的同时,实验区卫生监督所还建立了公共场所卫生分级分类监管长效机制,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具体范围由原先的七类28种调整为七类19种,并按照风险等级管理分为一般风险场所和高风险场所。“取消审批,不表示不监管,反而要加大监管力度,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林朱说。

截至目前,该创新举措已为平潭超400家经营主体提供便利,极大地释放了市场活力。

责任编辑:刘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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