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故事丨商家送出的赠品质量有问题谁负责?法官:免费不能免责

2021-07-29 09:07:41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平潭网7月29日讯(融媒体记者 黄珊)近日,杨女士在网上促销活动中如愿买到一台比日常价格便宜了将近三分之一的某品牌吸尘器,且卖家还附赠了一台吹风机。收到货物的当天,杨女士就迫不及待地试用了吸尘器和赠送的吹风机,但令人失望的是,吹风机用了不到两分钟就罢工了。杨女士当即联系商家,但商家表示吹风机属于赠品,不属于可退换的范围,也不能赔偿。为此,双方各执一词。

商家认为,吹风机本来就是免费赠送的,质量应该也不会很好,存在质量问题也是正常的。只要主产品吸尘器没有问题,是可以拒绝退换赠与物的。而杨女士却认为,如果当初卖家不送吹风机,自己可能会选择在其他商家购买吸尘器,现在吹风机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杨女士购买的期望有所落空,应当向商家要求赔偿。

那么问题来了,赠送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能否要求退换或者赔偿呢?

从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角度而言,杨女士作为买方支付了对价,商家作为卖方有义务提供与商品销售页面的描述相符的货物。而商家所谓的“赠与”与一般的赠与不同,消费者大多根据商家的要求,消费金额达到一定数量时,才能获得“赠与”商品。事实上,商家在促销活动中设置买赠活动的目的在于吸引消费者购买主产品,其已经将赠品计入销售成本中了,该赠品在该买卖行为中是影响买方购买意向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该赠与区别于一般情况下的无偿赠与,应属于附义务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据此,商家应当对赠与的产品质量负责。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而言,消费者有权获得货真价实的商品,而即便是赠品,也应该要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商家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亦有权要求赔偿。

责任编辑: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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