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故事丨借款单只有手印没有签名,有效吗?
2021-10-27 11:38:26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何 燕 通讯员 陈燕琴众所周知,每个人指纹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在生活中,经常用指纹来进行上班打卡、手机解锁、手机支付等活动,在签订各种合同时也经常会被要求指纹捺印。但是,如果借款合同或者还款凭证上没有手写签字只有指纹捺印的话,能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近日,平潭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此类案件。法官提醒,借款合同或者还款凭证上应该要同时具备手写签名并捺指印,这样才能具有更高的证据效力。
【普法故事】邻居借钱买房后不归还
王刚(化名)与李根(化名)是同一个村子里的村民,两家离得近,所以相互之间的交往也较为频繁。
2010年的一天,李根的儿子准备买房子,手头有点紧张的李根便找了邻居王刚借款5万,王刚想着都是好邻居,能帮衬就帮衬一下,就从家里凑了5万元的现金交付给李根,李根拿出事先让儿子打印好的借款合同交给王刚。
借款合同上写明李根于2010年6月2日向王刚借款本金5万元,利息按月利率1.8%计算,借款人处是打印的李根名字并捺有指纹印。
看着打印版的名字,王刚有点疑惑,李根解释说,因为自己不识字,名字也不会写,为了方便,借款人处就让儿子一并用电脑打印了,但是上面的指纹印是自己亲手印上去的。王刚虽心有顾虑,但碍于情面,也没要求李根补写签名。
转眼十年过去了,房子买好了,也都装修好了,李根便搬去儿子的新房同住,与王刚联系慢慢就少了,王刚多次向李根催讨借款,李根却迟迟不予还款。
无奈之下,王刚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官说法】借款事实成立判决李根应偿还本金及利息
法院认为,王刚提供的借款合同上虽无李根的亲笔签名,但结合借款合同上的内容以及王刚与李根之间的通话录音,有理由认定王刚主张的借款事实成立,并最终判决李根应偿还王刚借款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
法官提醒,生活中,不论是借条、还款凭证或是其他合同,都要认真审核内容,即便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也应该要求出具人手写签名并捺指印,这样才能具有更高的证据效力。
如果条件不允许,只能捺手印,那么最好有相应的录音录像证据,或有第三人见证,以防患于未然。针对没有出具人的手写签字而只有指印的凭证,如果出具人对指纹不予认可,则举证方仍需要继续举证证明其主张事实的成立,而申请指纹鉴定在技术层面上对于指纹的清晰程度和清晰的纹线数量又有一定的要求,否则难以达到鉴定的目的。
【法律课堂】只有捺印没有手写签名的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由此可知,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这三种方式都具备法律效力。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当事人约定的表述与本条规定表述一致的情形下,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三者有其一即可。但如果当事人约定“签名且盖章”或“签名并盖章”后合同成立,则签名和盖章均需具备,否则合同不成立。
最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