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故事】租来的车还能转卖?男子因涉嫌诈骗罪被捕

2022-02-16 09:41:44 来源:平潭网

平潭网2月16日讯(融媒体记者 蔡曦媛 通讯员 张良 吴小玲)买二手车最怕的就是被卖家坑钱,令小文(化名)没想到的是,坑他的正是自己的老同学……近日,平潭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林某。

2021年10月28日,林某在哈罗租车平台上花了八百多元租了一辆“宝马118”,租期3天。随后,林某隐瞒其对该车无所有权的真相,将该车以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小文。

为了看上去更真实可信,林某租到车后,还捏造了一张车辆行驶证,显示车辆所有人是林某,并通过微信发送图片给小文。随后他便驾驶着“即将出售”的宝马车去了小文的店里。小文见此情形深信不疑,当即支付了3万元作为购车定金。

林某为了尽快拿到尾款,以父亲患癌病危在ICU抢救为借口,找小文支付买车的尾款。小文见自己同学家里遭遇变故很是同情,便将所剩的购车款全部付给林某,约定由小文自行前往福州肿瘤医院停车场提车。但小文去医院后,林某却以父亲被下病危通知书需要在病房陪护等各种理由避而不见。小文多次联系未果,便心生疑虑,要求退还购车款,但林某均找借口拒绝。无奈之下,小文选择了报警。

林某被抓获后,害怕自己诈骗的事实败露,一口咬定卖给小文的“宝马118”确实是自己的车。但在警方调取的证据面前,林某的防线彻底瓦解,承认了自己事实诈骗的事实。

经查,林某名下的确曾有一辆“宝马X1”和一辆“天籁”,但“宝马X1”早已于案发前半个月卖给他人,天籁也被抵押给他人,而“宝马118”已在租赁期限到期时被租车公司收回。此外,经查证,林某的父亲未曾患癌,也根本没有病危抢救一事。

“我投资虚拟币亏了三四十万,实在没钱了才想到了这个方法骗点钱款,打算用来继续投资虚拟币回本。”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林某十分懊悔,因为自己一时的贪念,带来的是无尽的牢狱之灾。

检察官提醒,在车辆交易时一定要擦亮双眼,检查相关权属凭证,以免掉进“杀熟”陷阱。比如在机动车买卖交易中,受让人必须查看机动车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转让协议、委托授权、法律文书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如果对方无法移交此类证据,受让人应怀疑该车的来源是否合法。

责任编辑:林巧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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