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3.8亿余元!大型串通投标犯罪团伙覆灭

2022-04-20 09:18:00 来源:平潭网

平潭网4月20日讯 随着实验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日益活跃,受利益驱使,不法分子打起了串通投标的主意。日前,平潭法院审结的潘某等7名被告人的串通投标案生效,该案是平潭综合实验区历史上破获的最大串通投标犯罪团伙,涉及实验区建设工程项目24个,中标金额达3.8亿余元,涉及企业300余家。

普法故事

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间,被告人潘某伙同刘某、张某、林某等人在实验区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中,多次借用多家公司资质或联合多家公司以统一安排、错开报价的方式进行串通投标。被告人潘某、刘某等人达成共识,团伙组织围标的公司中标后,由组织该公司投标的被告人取得该工程项目的施工权,有权决定自行施工或转让给他人施工。

在实施串通投标过程中,被告人潘某、刘某主要负责工程项目投标决策、组织围标公司、确定团队投标报价K值、明确围标公司中标分红等事项;被告人陈某乙明知潘某等人实施串通投标,仍将多家公司资质出借给刘某进行围标,从中赚取制作投标文件资料费、投标保证金利息等费用以及中标后的项目管理费。

公诉机关以串通投标罪对被告人潘某、刘某、林某、张某、曾某、陈某甲、陈某乙提起公诉。2022年1月18日,平潭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害后果,结合各被告人归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分别惩处。对7名被告人所犯串通投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主刑,分别并处罚金2万元至300余万元的附加刑,并对各被告人已经退出的违法所得300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于部分被告人未退出的违法所得83万余元至1521万余元,判决继续予以追缴。

法官说法

串通投标犯罪严重损害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利益,对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造成极大损害,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院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平潭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串通投标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市场,优化实验区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林巧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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