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07-14 06:37:01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近日,我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本土病例,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阻断疫情传播蔓延,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7月14日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7月14日(周四6:00-16:00,具体采样点时间详见附件)

二、检测对象

平潭综合实验区全体常住居民及流动人口。

三、检测地点

全区各村居共设置219个采样点。请按照所在社区(村居)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就近到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采样点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各采样点实施秩序管控,请市民朋友们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有序开展检测。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特殊原因无法到集中采样点采样的特殊群体,请提前向所在社区报备,由流动采样点上门采样。

2.请务必提前下载“闽政通”并完成注册。

3.参加检测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出示“福建健康码”。采样结束后次日可登录福建健康码查看核酸检测结果。

4.检测过程中,请市民朋友们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排队,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线距离,不聚集,无关人员不围观;不要触碰采样人员防护服、检测台和检测台上的物品。检测结束后,请立即戴好口罩尽快有序离开现场。

5.请市民朋友们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散播谣言者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6.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予以健康码赋黄码,造成疫情传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您的参与,就是对实验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最大支持!

附件:区域核酸采样点信息表.xlsx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责任编辑:林巧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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