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17号通告
2022-07-14 06:37:01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7号)
2022年7月13日,在集中隔离点发现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系7月13日通报的一例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通过社区筛查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上述3人于7月13日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现将人员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病例1:王某平
7月8日8时到小商品市场一楼;10时左右到家后无外出。7月9日-12日期间无外出,无人员到访。7月13日10:00-10:30到南赖村288-1号,10:30—11:00到澳前菜市场、澳前134号,15:00转运集中隔离点。
病例2:陈某兴
7月11日19时到东澳码头。7月12日11时到磹报大沙;20时到东澳码头广场。7月13日5时到东沙软排,14:18转运集中隔离点。
病例3:陈某玉
7月10日-7月13日均在家,无外出。7月13日下午,转运集中隔离点。
请在上述期间、地点与上述病例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立即报告村(社区)或区疾控中心,不要外出,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流调、核酸采样、相应疫情管控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联系电话:区防控办0591-86177878
区疾控中心0591-24312820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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