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推动海上风电设备入区退税

2024-08-09 10:30:53 来源:平潭网 作者:何燕 陈梦菲 李序拓/文 江信恒/摄 通讯员 杨钰婷 叶林轩

承载着大型海上风电设备的船舶停靠在平潭金井码头。

平潭网8月9日讯 8月8日上午,一艘承载着大型海上风电设备的船舶停靠在平潭金井码头接受预查验。此批货物将是首批可适用“入区退税”政策的海上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单套设备金额达3725万元。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第三条“平潭与境外之间的口岸设定为‘一线’管理;平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连接的通道设定为‘二线’管理”及第十三条“区外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平潭视同出口”等规定,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退税。此次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自国内采购的机组设备将全部用于正在建设的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项目,符合实验区“入区退税”政策要求,该项目计划入区货物货值4.74亿元,预计可获得“入区退税”5500余万元。

“入区退税”是国家支持平潭开放开发的重要政策,根据《关于横琴 平潭开发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中的规定:内地销往横琴、平潭与生产有关的货物,视同出口,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符合政策规定的区内企业将极大地提高资金周转率,降低成本。

国务院去年正式批复《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实验区以此为契机,推动将海域纳入政策辐射区域,探索海上风电等海上产业适用“入区退税”政策。以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项目为试点,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牵头,会同实验区税务局、平潭海关就优化退税服务、创新监管模式等事项召开多次协调会,在规范流程的基础上为企业争取利益。

风电是目前最具潜力的能源形式之一,平潭运用沿海地域优势,加强海上风电建设,以“新”赋能,推动地区新质生产力发展。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项目总投资约41亿元,建设内容为总容量18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海底电缆等。先行建设的15台5MW风电机组已全部并网发电,此次抵达平潭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属于续建部分。目前,续建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项目投产后,每年可提供清洁电力8.2亿千瓦时,节约标煤25.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5.6万吨,可满足135万居民的年用电需求。”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牟清俊表示,“在实验区支持下,公司在实验区扎根发展的信心更足了,我们将不断向‘新’谋发展,做优做强绿色能源产业。”

通力合作确保“快通关”

“多亏了各部门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不仅第一时间帮助我们解决了难题,而且还提供了快速通关保障。”8月8日上午,首批可适用“入区退税”政策的海上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顺利抵岚,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徐进科对平潭各部门的高效服务频频点赞,“这次入区的风电设备超宽、超长、超重,在‘入区退税’政策适用认定、实货入区等方面都面临不少挑战。”

“小切口”显现“大效应”。为了助力企业融入实验区开放开发,平潭海关主动对接实验区经发局、税务局等部门,确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资格及“入区退税”范围,指导企业完成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并快速为企业设立设备电子账册。

“通过积极靠前服务、指导企业规范申报,目前该项目已顺利通过实验区非商业性房地产项目认定及基建物资‘入区退税’备案等前期环节,后续将按规定申报退税。”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支持海上风电项目设备顺利入区,我们备足了功课。”平潭海关监管科科长黄志坚介绍,“我们制定了超限货物二线入区监管方案,同时紧盯船舶抵港排期,确保货物到港后第一时间进行预查验作业,保障该批设备高效放行入区。”

责任编辑: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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