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化解矛盾新模式 绘就法治“新枫景”

2025-02-17 09:53:46 来源:平潭网 作者:游凌怡

近日,记者从实验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24年,实验区人民法院靶向发力,直击执行难题,多项执行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跨越。其中,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法庭+执行”工作机制,该模式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推广。

2024年5月,郭某雇佣邻村的林某在其自家渔排从事海产品养殖工作,林某在工作期间突发意外,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责任界定、补偿金额等问题上分歧显著,经过多次调解无果后诉至法院。

“鉴于本案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且双方系邻里关系,若以判决方式结案,可能致使双方积怨,不利于后续执行。经研判,我们认为调解是化解本案纠纷的最佳路径,有利于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受理该案的金井法庭负责人王瑜敏说。

面对这一棘手难题,实验区人民法院迅速启动“法庭+执行”机制。“立案前,执行法官提前介入,与法庭审判法官共同研判案件,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双方意见分歧大幅缩小后我们趁热打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司法所、村两委干部等多方力量参与调解,合力攻坚前端解纷难关。”平潭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潮说。

经调解,郭某同意限期向林某亲属陈某支付赔偿金16.5万元,并就该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然而,到了约定还款期限,郭某反悔,致使矛盾再度激化,陈某等人只得申请强制执行。

为彻底化解纠纷,执行法官与前端审判法官再次开展联合调解,多次召开现场协调会议,在安抚疏导双方当事人情绪的同时,重点加大对郭某一方的督促履行力度。最终,在审、执法官的通力协作下,郭某同意按照原定金额进行补偿,并当场履行,案件至此得到了解决。

日前,该案成功入选2024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该起案件的实质化解,是实验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法庭+执行”机制助推矛盾纠纷靠前化解的生动实践。“‘法庭+执行’以执行下沉工作为契机,坚持诉前调解与执前化解相统一、法院主办与多元共治、依法办案与基层治理相促进,推动矛盾纠纷全链条化解。”参与本案办理的执行法官林孟斯说。

随着“法庭+执行”模式的深入推进,实验区人民法院已依托该模式成功化解多起涉婚姻家事、侵权责任纠纷、合同纠纷等类型的案件。

如今,基层社会治理的网络越织越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不断增强。据统计,2024年,实验区法院全年执结案件5451件,执行到位金额3.1亿元,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26.9%,新收首执案件同比下降40%,更多“纸上权益”变成了老百姓手里的“真金白银”。

责任编辑:陈雅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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