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实施意见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2025-02-27 09:16:11 来源:平潭网平潭网2月27日讯(融媒体记者 游凌怡 通讯员 陈凯婷)2月24日,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探索以优化管理赋能法律监督质效提升的具体路径。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深画主持会议。
《实施意见》结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突出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和人员素能提升四个方面,制定了31条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三个管理”各有抓手。其中,业务管理以宏观管理为抓手,构建“四大检察+检察侦查”新格局;案件管理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抓手,对案件进行流程、实体等全方位管理;质量管理以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为抓手,以严格的标准对每一起案件进行深度审视。
据悉,《实施意见》是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在深入领会最高检党组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的基础上,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核心目标,将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有机融合,强化新时代推进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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