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中国人民银行平潭综合实验区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节选)

2021-12-30 21:23:32 来源:平潭网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中国人民银行平潭综合实验区支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节选)

岚财金〔2020〕166 号

一、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象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在平潭行政区域内依法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同时具有平潭户籍或在平潭居住(持有居住证)的以下人员: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校,下同)、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台湾同胞、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企业职工原则上应不少于20人(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为依据)。

2.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

二、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和贴息要求

(一)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及利率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新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2020年6月30日后,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20万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新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500万元,2020年6月30日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创业担保贷款利率。

金融机构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实际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签订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加上不超过0.5个百分点。具体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二)贴息要求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除上述情况外,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区财政不予贴息。

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继续按照现行办法由财政给予贴息。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去1.5个百分点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

(三)完善担保机制

自2020年4月15日起,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获得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责任编辑: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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